北京注销公司办理手续和材料
现在由于大环境并不景气,很多经营状况不好的公司都面临着倒闭,那么公司不经营了该走什么流程才能结束公司,不给自己造成影响呢?答案就是公司注销。公司注销是企业宣告破产后进入清算解散、终止法人资格的过程,属于正常的操作流程。如果您的公司不准备经营了,那么一定要及时注销,因为正常的公司每个月都是需要做报税,每半年会年检,并且有时还会面临监管部门的核查,一旦发现问题,就会被拉入工商或者税务异常,给企业和自身造成信用风险,所以如果您正要注销公司,可委托我司帮您代办,本人从事工商十余年,经验丰富,可以处理各类疑难公司注销,吊销转注销,证照材料丢失注销,异常企业注销,小规模企业注销等等,欢迎咨询。
公司解散的原因有以下五点: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北京公司注销所需材料有:
1、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2、公司依照《公司法》 作出解散的决定或决议或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或行政机关责令关闭、撤销公司的文件。
3、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备案、确认的清算报告。
4、清税证明:经登记机关在线核查已办结清 税手续的,无需提交纸质清税文书。
5、报纸公告样张:仅通过报纸发布债权人公告的,需要提交依法刊登公告的报纸样张。 公告期为45个自然日。
6、人民法院指定企业破产管理人的决定书。
7、批准文件(许可证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注销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批准文件的复印件。)
8、营业执照: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 业执照正、副本。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